[半熟D手記] 閒話BDSM
星期二, 一月 11th, 2005◎ Ralph
就一些與站上M傾向朋友互動的狀況上來看,完全不清楚自己真正需求的人其實也不算少。滿足些什麼?肉欲?心靈?或許在被主人調教了很久之後,也還是說不上來。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些什麼的狀況下,就貿然去接受一個主人,在我個人的觀點,那是讓對方決定自己的慾望。如果,對方並不能真正察覺自己的慾望呢?單單成為主人發洩自身慾望的容器,或者更進一步全然接受主人給的思考與感受,那麼,自己的慾望呢?在哪裡?
◎ Ralph
就一些與站上M傾向朋友互動的狀況上來看,完全不清楚自己真正需求的人其實也不算少。滿足些什麼?肉欲?心靈?或許在被主人調教了很久之後,也還是說不上來。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些什麼的狀況下,就貿然去接受一個主人,在我個人的觀點,那是讓對方決定自己的慾望。如果,對方並不能真正察覺自己的慾望呢?單單成為主人發洩自身慾望的容器,或者更進一步全然接受主人給的思考與感受,那麼,自己的慾望呢?在哪裡?
◎poca
BDSM的各種名詞定義,其中主人(Master)及奴隸(slave)應該是經常普遍被使用的,甚至有些主人與奴隸基於長期關係更會簽訂「主奴合約」,約定主奴雙方權利義務之內容,以及違約之處罰等等。有些主奴契約規定極為詳細,舉凡奴隸的一切行動與意思決定都以條文列舉出來;而有些契約則是概括性表示主人擁有奴隸身體及心靈之所有權宣示而已。然而這些主奴契約在法律上又如何看待呢?其合法性如何呢?值得BDSM同好一同來探討。
法律問題:甲命乙自某市之某街之街頭爬至街尾,為乙所拒,甲即以腳踢乙,乙被踢後雙腳著地只得跪下,甲並對乙稱:「如你不爬的話,我一直踢你到你在地上爬為止」,乙不得已乃該街頭開始爬,甲並跟隨在後,乙不在地上爬,甲即以腳踢乙之屁股及背後直至乙在地上爬為止,乙遂自街頭爬至街尾,為警查獲,問甲所為究係犯何罪?
奴隸的角色
同意透過所有方法,完完全全將自己交給主人,沒有地點、時間的限制。無論在任何狀況之下,奴隸都不能任意的拒絕服從沒有危險的懲罰命令。除非情況在奴隸的否決條約權限以內(參見條約 2.)。奴隸也同意,一旦開始實行這合約,自己的身體將屬於主人所有。奴隸必須同意在本身的能力中,充分地使主人高興、滿足,因為現在奴隸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為滿足主人而存在…
◎CC (筆者為執業醫生)
尿道粘膜相當敏感,因此在導尿時常會有異樣的感覺;部分BDSM者喜歡這種感覺,也嘗實施之;本文重點不在導尿管置入的方法,而是於併發症之預防等…。
劉正祺共同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又共同對於無自
救力之人,依法令應扶助而遺棄之,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林麗如共同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又共同對於無自
救力之人,依法令應扶助而遺棄之,處有期徒刑壹年;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皮繩愉虐邦
2005 年的第一個星期天,十夜、淫妲、Asa 與阿端代表皮繩愉虐邦到 CLUB1069 真情酷兒廣播節目接受主持人 Vincent 的專訪。請按這裡(WMA檔案,約 8.5MB) 收聽當天的精彩錄音!
◎洪凌
如今安東尼奧與小星星以天造地設的模樣一起出遊,米蘭的街景、夜間宴會,以及時尚場所,無不成為他們的舞台,這一對儷人讓義大利的風姿城市在二十世紀末的當下,化身為最燦亮華美的地標。在此之前,約莫三十年前,不滿十六歲的安東尼奧,與米凱蘭基里世家的「黑貂皮女王」、他的母親連袂出遊,以不同的美感,同樣制霸了這個難以馴服的城市。
◎unsatura
兩年前我兩週內動了兩次手術,幾乎在第二次的時候掛掉。外科手術是非常具侵犯性的。身邊就是缺乏了一個可以了解,為何我可以這麼幽默地面對狀況的人。身邊的人都不了解,我這種幽默,是因為我是一個虐待狂,一個不懂什麼是恥辱的虐待狂。
◎ Eiche
我想需要先解釋一下我自己的譯法:我把 Top / Bottom 譯成「主控方」「受制方」,至於日文裡常講的「攻方」「受方」,我選用對譯的英文字是 Starter / End ——我認為這樣才是切合事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