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犬》序,人模狗樣︰SM的起源、謎魅與其他-卡維波

◎卡維波(台灣中央大學哲研所教授)

一、動物角色扮演

軍犬就像警犬是協助軍隊防禦與作戰的狗犬,通常負責後勤物資的防盜,崗哨警戒,巡邏,尋找爆裂物等等;各國軍隊通常有特殊部門負責訓練軍犬。不過這本書講的軍犬則是一種人型犬。

人型犬在最淺薄的層次是人扮演狗。扮演動物在兒童遊戲與遊行表演中十分常見,那是外觀、服裝、道具或動作的模仿。但是「扮演動物」又不同於「動物角色扮演」,後者是深淺程度不一地涉及心理、態度、認同、情緒、習性、語言、互動(關係)、身體變化或改造,而不是停留在外表層次而已。

淺顯程度的動物角色扮演可見於(例如)模仿動物形象與動作的中國功夫,但是這些虎拳、猴拳等等,還同時要求角色扮演者必須揣摩動物的習性、心態、身體慣性、氣質等等。有些宗教民俗儀式或戲劇表演中的動物角色扮演更為深刻,但是並不融入日常生活。然而,在原始部落或初民社會中,因為動物圖騰的信仰(相信某種動物是自己的前世、祖先或親屬),會由於認同動物而使得動物角色扮演經常溢出到日常例行生活中。中國人因為有十二生肖的習俗(動物圖騰的殘留),有些人會自認為有某種動物本性,進而在日常生活中偶而會以動物角色來詮釋自己行為或心理,並且依此與他人互動。有些動物權與動物戀者則以動物的保護者、朋友、親人、戀人、性伴等角色自居,和動物分享心情,或自認與動物互相理解或感同身受;像Freedom to Marry Our Pets Society (人獸婚姻自由權組織)之類的團體即是一例。另外,還有更為深度的動物角色扮演,例如極度認同動物的某些人(有時被稱為「倣獸者」),將自己外觀整型,企圖化身變形為該種動物;像美國印第安虎人艾佛納,美國德州的前博士生Erik Sprague蜥蜴人,英國的Tom Leppard豹人都是知名度較高的。這些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動物角色扮演(像習性與人類的互動關係等)當然是極為深度的。

人類的動物角色扮演同時就是象徵地或想像地佔有動物的特質(或特質的代表),這有多重的目的與功用。由於「佔有動物的特質」和「以動物(或動物特性)來做譬喻的語言活動」分不開,我們可以從動物譬喻的語言功用看到動物角色扮演之眾多功用。例如,動物譬喻可以賦予自己或他人的個體意義──包括價值、行為、心理、態度、人格、個性、外表、本質等(如螻蟻貪生、猴急、反芻),界定彼此的高低階層或互動關係(看門狗、魚幫水),滿足身體或心理需求(自由飛翔),喚起情緒或慾望(利齒、狐疑、大魚大肉、禁臠),表達生活方式(豬的生活、蝸居),執行社會功能(母雞帶小雞),等等。所以用動物譬喻來貶低人格、界定依賴或支配關係、喚起慾望或情緒等等,也都是動物角色扮演會產生的功用。

不論如何,動物角色扮演並非不尋常,而且其背後顯露出人獸之間的深刻關連;人與動物自古以來共生於自然,即使今日人類看似主宰自然與動物,其實仍然依賴著動物,而且人並沒有完全脫離動物的境地,人也還是一種動物。動物角色扮演有著向獸性呼召、回歸、認同、共生的多種意義。

二、情色的動物角色扮演

動物角色扮演可以運用到情色方面。然而,本非不尋常的動物角色扮演一旦運用到性愛,就因為性愛在人類文化的特殊地位,而可能引發大驚小怪等等喪失理性的反應。有些人會因為自身的性焦慮而蒙蔽了理性思惟能力,忘記了情色方面的動物角色扮演,正如同其他種類的動物角色扮演一樣,有相同的原理與功用,並無神祕怪異之處。

《軍犬》一書所描述的人型犬是在情色方面的動物角色扮演。人扮演狗的角色通常有貶低含意,也通常與狗主產生支配與依賴的關係,這樣的關係則有情色慾望的含意。有些人覺得人型犬的動物角色扮演怪異,但是這只是因為這類性事比較少見少聞;怪異來自不熟習、來自資訊的欠缺。其實人型犬並不比(例如)撒嬌更怪異。在性愛關係中有些扮演幼兒的成人會撒嬌,也會做出其他諸種年齡扮演行為。這種幼兒撒嬌的年齡角色扮演,通常有貶低含意,以及產生情色慾望的支配與依賴信任關係。這和人型犬角色扮演是非常相似的。事實上,有些年齡角色扮演也是SM愉虐支配的一部份。

有些人覺得人型犬傷害了他們的道德情感,因為把人當作犬冒犯了他們。但是我們的社會也經常把犬當作人,給予近乎人類的待遇、地位、環境與打扮,可是這卻不會冒犯人類。追究下去,這種雙重標準乃是因為人貴獸賤的文化預設。可是從人與動物應趨向平等的道德關懷來看,對人型犬有反感者的道德情感是有問題的,是應該被反省的。也正因為這種人貴獸賤的文化預設,人獸交與動物戀同樣地冒犯了這類人的道德情感。這似乎顯出動物戀與動物角色扮演之間的可能潛在關連,關連之一就是對被禁忌的人獸界限之踰越。不過,有些人型犬與其主人之間並不作「人獸交」,他們認為自己的慾望與動物戀無關,也談不上踰越人獸的界限。這就好像在幼兒的年齡角色扮演中,有些人會自認與戀童無關(因為並不偏好真的兒童)。有時一方被稱作爸爸或媽媽,但也不自認是亂倫慾望。換句話說,這些人自認為年齡角色扮演的慾望來源就是諸如支配與依賴(崇拜與安全感等),而非被禁忌的年齡代間界限之踰越。

三、SM愉虐慾望的起源

依賴或依存(Anaclisis)關係會產生性慾望是弗洛伊德的看法;至於踰越禁忌的慾望也是常見的現象。用依存關係或踰越人獸界限來解釋人型犬的慾望固然可行,不過對於人型犬慾望來源的疑惑,其實來自更廣泛地對於SM或愉虐慾望的疑惑,亦即,為什麼人們會因為屈辱、羞恥、污穢、支配、痛苦、限制束縛、恐懼、無助、臣服、暴力、憤怒等等產生興奮、慾望或快感。不過這個疑惑,也只是因為碰到「性」才會產生;因為人們從觀看暴力或恐怖電影,乘坐雲霄飛車等等得到滿足快感或興奮,卻從不追問原由。

其實,SM或愉虐慾望的來源就是性壓抑,性壓抑就是每當我們追求性快感或感覺性興奮時,我們就會感到羞恥,我們會被屈辱,會恐懼東窗事發,會被暴力懲罰,會被禁止限制,會產生罪惡感,等等,因而讓我們感到痛苦。性壓抑就是利用這些負面的感覺與情緒來壓抑我們追求性滿足,使我們自動放棄性快感,使我們主動成為壓抑者,對自己的性感到憤怒,以有形無形的暴力壓制自己,強制自己自然禁慾,或已然喪失性慾。所以,每當性出現時,這些壓抑(負面感情)就關連出現了。就像赤裸立即關連著害羞一樣;或者,就像排泄時會得到快感,但是卻也會立即關連到污穢一樣。由於這種立即關連的伴隨出現,使得性快感與負面壓抑情感在心理位置上十分靠近,以致於兩者就可能結合在一起。換句話說,本來性壓抑是使得人們在產生性慾與快感時,遭到負面情感的壓抑,但是現在卻因為性總是伴隨壓抑,使得人們在碰到負面情感時,反而能夠產生性慾與快感。痛/快因為鄰近而產生聯結,就像父母的支配宰制同時帶來依賴信任一樣。

上述這個聯結(association)的解釋模式,即,「慾望快感」與「壓抑的負面情感」因彼此靠近(伴隨出現)而導致兩者的混同,起先來自弗洛伊德的生理模式,就是快感所循的神經軌跡,如果太靠近痛苦所循的神經軌跡,會使兩者混同。最實際具體的例證就是有些男女性交時,儘管性器官的摩擦帶來痛感,卻因為摩擦也同時帶來快感,以致於痛感也成為快感。有此現象的女性往往偏好沒有前戲或潤滑的性交。這個聯結解釋模式也自然地解釋了那些因踰越禁忌而遭到懲罰,卻樂此不疲的傾向:因為禁忌(法律、分類界限)所帶來的負面情感會引起慾望興奮,所以誘使人不斷犯禁。

不過不是所有人都會形成同樣SM慾望模式,個別的人生遭遇與經驗會造成SM慾望模式的眾多差異,有些人只會對某類型的負面情感有反應,有些人只有「輕度」而非「重度」的SM慾望,有些人則在經過調教後才開發出更多SM慾望。同樣地,由於這些壓抑情感或手段常是雙向的,例如自己赤裸被人看到會害羞,看到別人赤裸也會害羞;或者,被支配和支配、懲罰和被懲罰都是靠近的。因此S與M也是靠近的,因而S與M也可能會混在一起而能夠轉換(switch)角色。當然這也會是因人而異的。

四、暗黑犯罪的謎魅

以上所說不免剝除了SM愉虐和人型犬等原有的謎魅,原本看似神祕難解的性其實也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尋常心理機制。不過許多愉虐戀者偏好謎魅的氛圍,沈浸在暗黑的自我想像,因為謎魅暗黑或罪惡也是慾望快感來源之一。當然,這也是源自性壓抑所伴隨的負面情感,帶著我們幼兒時期的情感特色:外在世界對於幼兒總是神祕不可測的,不知為何(或是否)犯下罪惡,都可能被遺棄在黑暗中。總之,許多愉虐戀者自認SM為一種謎魅的身分,將SM與身體宇宙的神祕主義和靈修運動相關連(早期的男同性戀也有此傾向)。還有一些愉虐戀者則執著於犯罪的狂想。

犯罪是違反國家法律或公共秩序,罪惡則是違反道德良心(具體的則是違犯規範或規矩),兩者雖然不同,但是在心理位置上卻十分靠近(如產生罪疚感等方面)。父母或自我對於罪惡的懲罰,對幼兒來說,和機構或法律對於犯罪的懲罰,是難以區分或甚至混同的。這造成了犯罪與罪惡的潛在心理聯結,其結果是:不但罪惡感可以產生慾望,犯罪的氣息也可以激動慾望。

以犯罪氣息滋養的SM慾望,並不因此使SM等同於犯罪,例如暴力強姦的幻想和暴力強姦的行為是不同的。當然,有些愉虐戀者不但有犯罪與罪惡的狂想,還有衝動,淺嘗,犯禁,出格。有時這些暗黑犯罪的謎魅不但激動慾望,也強化身分認同,甚至也是一種身分認同的操演裝扮;例如有潛在焦慮自己帶著M性的S希望外在與氣質都能散發著犯罪的謎魅氣息。不過,我們仍然要謹慎地看待這種性向的操演裝扮,不能逕自認定愉虐戀等同於犯罪,畢竟違法與違法邊緣是不同的,踰越法律也有刑事與非刑事的差異。當然,這會存在著法律與道德的灰色地帶;例如主人請他人強姦事先不知情的M奴,以滿足奴的被強姦慾望;這涉及了自願同意是否必須是「事先」?或者「事後」的自願同意仍然有效(趁同居人熟睡時的先姦後醒,即屬於同一性質)?這亦涉及了強姦作為公訴罪(而非告訴乃論)的合理性。有些灰色地帶的爭議是比較好認定的。像以拍照來勒索威脅奴隸不能斷絕關係(但是把勒索威脅也當作調教的一部份);或者,調教包括了奴去進行違法行為時,究竟是主人或者奴隸應該負責等等?後面這類爭議只因為披上了SM主奴神祕外衣,才會看似灰色地帶。如果在未來主奴契約走向正式化(SM更為公開化與去污名),很多爭議也會消失。

然而當SM變得較公開,人們較不怕SM污名後,也可能會有其他爭議產生(但是並非無法解決),例如原本的兩願愉虐行為造成M方嚴重或不嚴重的身體傷害,這可能是因為調教失控,或者S嫖客自認可為所欲為,或者溝通不良;但是如果M無法接受(即使不嚴重)傷害,或M接受(即使嚴重)傷害,都會涉及法律問題。在台灣現行法律中有普通傷害(告訴乃論)與重傷害(公訴罪)之分。而且現行法律還有很難從SM角度去辨識的「故意傷害與過失傷害之分」,「傷害未遂與傷害既遂之分」。無論這些可能爭議能否完善解決,對於SM愉虐的資訊更公開化,因而SM的去謎魅化,是必要不可免的。

這部《軍犬》涉及的主與(狗)奴的關係,其實也和法律有關。台灣現行法律有「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的規定,許多國家也有類似規定。哲學家歷來也爭論「人能否自願為奴」。這些SM愉虐與法律犯罪的糾葛勢必迫使愉虐戀者更加強調SM行為在兩願的情色脈絡下的象徵/遊戲/模擬性質,有別於強制與非情色脈絡下的單純傷害與支配。易言之,「SM愉虐」與「強制性虐待」這個在一般人眼裡原本模糊的區別界線,在SM去謎魅的過程中逐漸變得清晰起來;SM愉虐有著附加的象徵/遊戲/模擬性質,是強制性虐待所無的。不過,SM的去謎魅同時使得下面這件事成為可能:亦即,在SM愉虐的慾望狂想中可以包括了對於「SM愉虐」與「強制性虐待」這條區分界線的踰越;這個踰越慾望則來自此一區分界線的清晰化。因此,SM的酷兒路線會支持SM的去謎魅化,一方面使人們對於SM的容忍加大或甚視為平常,二方面也因為踰越這條區分界線而不斷推進界線的前沿。這兩方面的努力和更廣泛的性權或性少數解放運動是分不開的。

五、《軍犬》的慾望與身分轉換

《軍犬》是一本情色寫實主義的小說,故事主軸是一個(或者,應該是一個)異性戀S男軍官在尋找女奴時,意外地接受了名為dt的男主人之調教,成為其狗奴,而且不僅僅成為一般的人型犬,還被調教成一隻軍犬。軍犬與主人dt分手後,仍對失去音訊的主人念念不忘,但是他開始「恢復」了S身分,也開始了調教M奴的生活,並且因為反思自己被dt的調教經驗,不但成為優秀的S主人,且對dt感懷加深。此時軍犬已經有了一位S女王的摯愛女友,於是他在女友和(前)主人之間猶疑游移。

這部小說字數不算少,描寫主奴人犬之間也十分細節。但是仍然留下許多空白,供讀者填補。例如小說比較清楚地顯示M奴的慾望,因為調教時M奴總是勃起等等,但是對於S主的慾望卻是語焉不詳的(特別是本書的S主幾乎都不與M奴性交),只有在後面偶而提及S主的勃起。換句話說,S主的慾望是神祕未知的,讓人看不清楚或不可測。在這個意義上,小說雖然對於主奴調教與怪異規矩(像主奴不能同一廁所等)提供了大量合理的、去除謎魅的解釋,小說作者還是某個程度上保留了一些SM愉虐的暗黑謎魅氛圍。

小說的主人翁軍犬的慾望也不是透明可見的。一開始他被當作狗奴時,似乎有個可供辨識的M慾望,但是他的異性戀S背景始終讓讀者心中有個疑團︰軍犬對男主人dt的愛情慾望,是來自被支配的依賴情感?還是潛在的同性戀慾望?軍犬真的是M?或者真的是S?這些疑問並沒有在小說中解答。在小說中主人dt離開軍犬,是為了要軍犬在不受他影響下找到自己真正的慾望情慾與身分認同。接下來我們看到軍犬果然成為一個很優秀的S主,然而其調教往往是重複自身被調教的歷史,亦即,在調教中他使自己化身為dt;同時他也在外型與氣質上不斷被人誤認為dt,這意味著他在與dt分手後(或甚至分手前),便開始與dt仿同,故而當軍犬透過仿同作用而使自己成為dt後,就沒有失去dt。換句話說,軍犬未必真的就是個S主,他的S主表現只是因為不願失去dt,也就是仍然出自一個M奴的願望。軍犬雖然後來是異性戀,但是調教的也都是男同性戀。軍犬在S女王女友與男主dt之間的猶疑游移,也就是他自己的異性戀/同性戀,S主/M奴慾望身分之間的猶疑游移,小說的兩個結局反映了軍犬的猶疑游移。當然,在S與M之間進行轉換(switch),或者在異性戀與同性戀慾望之間流動,均非不尋常。或許這部小說正是在說明為何這些轉換流動會發生。

六、《軍犬》中的男性氣質

《軍犬》這部小說的性別是男性。男性氣概是小說中隱約的焦點問題。有一段話主人翁是這樣說的:「…多久沒有正常的性行為,曼妙的女體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再出現腦海裡?是從認主的那天開始,性已不再有主控權?狗屌不是男人的屌。」主人翁軍犬原本的異性戀S身分是純粹男性氣概的表現,真正男人是慾望女人的,是做S主而非M奴的。但是當他開始被調教成為軍犬時,他的男性氣概就變成一個問題了。原本象徵男性雄風的勃起陽具,不再具有男子氣概,因為「狗屌不是男人的屌」。一個真正的男人在受過軍犬調教後,還是個真正男人嗎?或者,才能成為真正的男人嗎?在此,軍犬成為軍人的隱喻(在軍隊中,軍犬有時就被當作軍人,軍犬有自己的部隊編號與軍籍)。小說中的軍犬調教和傳統軍訓也是相似的。所以,如果指責SM調教軍犬是泯滅人性尊嚴,那麼這個指責應該首先針對軍隊。傳統軍訓往往必須抹煞軍人的個體性,而且由於透過羞辱磨難懲罰來規訓,受訓軍人的人格尊嚴會被踐踏。絕對服從與徹底支配則幾乎等於閹割(自主權力的剝奪)。軍隊實踐儼然威脅了軍人的男性氣概,但是軍隊又吊詭地必須激發與強化男性氣概。雖然軍隊最終發展出來的男性氣概是受制於權威與集體的,可是卻常有「軍隊使男人成為真正的男人」的宣傳。這似乎說明「男性氣概」有可能被重新定義或調整改變的,而且(正如一般男性研究所指出的)存在著多元的男性氣概理想典型。

主人翁在開始被調教時,扮演人型幼犬,必須去除體毛(體毛是男性與成年的象徵),此時男性氣概是被剝奪的。但是也正因為經歷過這個階段的磨難,成為訓練有素的成犬後,彷彿具備了更為強悍的男性氣概。故而剝奪男性氣概變成增強男性氣概的先決條件,因為男性氣概在這種典範下是從無到有、充滿磨難的取得過程,而未必是最終表現結果。這也和軍隊的男性氣概發展軌跡相似。當然,由於男性氣質的多元典型,可能存在著男性氣概的不同獲取途徑。主人翁軍犬後來因為具備自己為奴時的調教經驗(被剝奪男性氣概的經驗),而有能力去剝奪奴的男性氣概,因此成為主人,也因此具有男性氣概。這種轉換又顯示所謂「多元」男性氣質,其實可能是主奴辯證的性質。

主人翁在小說中是職業軍人,成為軍犬看似順理成章,然而卻既與其軍人的人格尊嚴和男性氣概矛盾,也與其高高在上的軍官身分矛盾。但是主人翁甘願成為軍犬,放棄人格尊嚴,因而也可能同時失去固有男性氣概。這可以說是為了愉虐慾望而放棄與改造傳統男性氣概。過去女性主義者經常抱怨男性氣概的種種,但是從來沒有真正具體可行的改造方案。然而,在此我們又再度看到傳統男性氣質是可以被慾望調整改變的例證。易言之,男性為何傾向某種另類性別氣質?答案之一是因為那種氣質能滿足他人慾望(亦即,使他人覺得這種另類氣質性感可欲),因而也使男性滿足自身慾望。以娘氣質為例,如果某種娘氣質使某些男人變成性感可欲,如果某種娘男人是性愛市場上的搶手貨,那麼這種娘的另類男性氣質便可能成為一種主流的男性氣質,吸引更多男人操演這種娘男性氣質,成為新娘男人。換句話說,改變男性氣概問題因此成為改變慾望模式的問題,亦即,另類的新男性氣概也能滿足人們的慾望,這也就是如何使另類的新男性氣質成為性感可欲︰一方面某些男人使自己的新男性氣質成為性感可欲(是一種跨性別美學的操演,因為跨越了傳統性別氣質的性感美學),另方面他人也覺得這種新男性氣質性感可欲,可以滿足其慾望,他人的這種慾望偏好進而也使得另類新男人能滿足慾望。正如軍犬的特殊男性氣概可以滿足其主人的慾望,主人對軍犬的慾望則使得軍犬慾望得到滿足,因而使軍犬更加發展與操演其特殊的男性氣概。

七、《軍犬》豐富了性文化資源

有一種建立在法國心理分析家拉康的結構主義觀點認為,男性氣質與女性氣質是符號象徵的位置,受制於難以改變的法則定律。縱使在想像層次去置換男女,在實際肉身層次去顛倒男女,都無法改變其符號象徵位置,只是(例如)生理男性去佔據女性氣質的位置,或生理女性去佔據男性氣質的位置,這並不能改變這兩個位置本身。美國的酷兒學者Judith Butler則不以為然,認為性別管制不是法則定律,而是社會常規,有一種常規化(normalizing)的力量使主體成為彼此可比較、可被評斷的個體;這個性別常規就存在於性別操演中,也就是存在於引用常規的表現中,因此偏離常規有時也可能是在鞏固常規。像好萊塢電影《窈窕淑男》(Toosie)或《窈窕奶爸》(Mrs. Doubtfire)中的男扮女就極可能不是顛覆性別常規(但須視社會脈絡背景而定)。不過要改變常規也只能透過性別操演來進行。我認為改變性別常規的操演必須有性(慾望)的干擾因素。當然,慾望或性也有其自身的社會常規,不是任何看似不符常規的性/別操演就能成功地改變性/別常規。例如一般的娘娘腔男人目前很難在性方面吸引異性戀女人或甚至同性戀男人。

慾望或許有時是頑固難變的,但是也絕對不乏順勢調整流動的例子,畢竟慾望有填補、將就、置換、即興、轉換、調教、開發、衝突、矛盾、試驗、嘗新、出賣、固守、防衛等等多樣可能。打開所有慾望資源的大門,就是改變主流刻板性別慾望的契機。《軍犬》這部小說的問世正有這樣的功能,因為像《軍犬》這類性文化資源的蓬勃生產與自由流通的狀況,不但可使得個人因為有豐富資源而能夠將自己的性/別操演成為性感可欲,而且使得原本是個人獨特的性/別特質(也因為公開發表等)能夠成為公共的文化資源。

正如《軍犬》顯示的,主奴關係未必就是(狹義的)SM的關係,而(廣義的)SM關係也不一定就是愛人關係,或甚至不一定是性伴(俗稱炮友)關係。在現實中,有些人會在配偶或情人之外,尋求SM對象或者主奴關係,涉及從無到有的不同程度之性行為,也可能涉及從無到有的不同程度之情感關係。雖然這些現象只是道出性愛人生的簡單事實:人有不同的需求,因此有時會需求不同的人;但是這種SM的人際模式清楚地顯示了一夫一妻模式的非常態與不符合大多數人所需。由於跨性別運動,世界有了新性別政治的出現。我相信SM愉虐運動將帶來新性政治的出現。像《軍犬》這樣的書則能豐富新性政治的想像。